一、安全预防工作
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针对可能或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群防群治的方式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对此特规定如下:
(一)学校各部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定期研究分析解决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将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学校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应按照学校保卫处制定的“安全保卫工作台账”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过程资料、有总结,避免因工作记录不全而影响工作效果。
(三)学校的各种学习、生活及体育运动场地和器材,必须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密切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实际情况,切实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和所管辖区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教学、科研、实验室、办公场所、学生实习、大型活动、集体外出、安全教育以及辖区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在日常工作中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各二级学院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师生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消防、交通、自然灾害、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和教育。
(六)各部门应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特别是敏感时期、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有力,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对发生可能危及国家、社会或学校安全的事故苗头和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杜绝情报信息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现象的发生。
(七)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工作机构及处置重大事件、师生伤亡事故等工作预案,明确各环节的安全责任人,如遇有突发事件,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控制局势,做好疏导、化解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部门(含二级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联络员机制
按照学校综治安全维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完善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在学校有安全重点部位的部门和所有的二级学院中遴选安全保卫工作联络员。
(一)安全保卫工作联络员遴选标准
1、本部门在职职工,中共党员,来校工作一年以上;
2、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
3、身体素质好,动手能力强,思维反应敏捷。
(二)安全保卫工作联络员职责
1、积极与学校保卫部门衔接,协助本部门(二级学院)安全责任人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2、在学校保卫处的指导下,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台账记录工作、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3、按照保卫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密切关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定因素,及时对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规定如下:
(一)职责划分
1.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2. 学校保卫处负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及时通报相关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同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城管、公安和街道等单位对学校周边的安全问题进行不定期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确实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责任部门应及时将问题反映到其他相关部门并协作进行整改。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校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放假前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和其他方式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
学校保安、门卫、防暴器械、技防等治安防范基础配备情况;校园及周边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邪教人员、劳教劳改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稳控情况;
2.校舍安全
校内围墙、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楼梯楼道等容易发生坍塌、踩踏的重点部位,校园周边山体、河流、水塘等容易遭受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以及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管理情况。
3.交通安全
学校大门口和校园交通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校车管理及运行情况。
4.消防安全
校内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管理情况;消防通道管理情况;违规用电、用火和电线老化等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宣传和逃生自救演练情况。
5.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商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自备水源办理水质检测合格证情况。
6.校内安全管理
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示证登记情况;化学药品存储、管理情况;学生心理问题监测及疏导教育情况等。
7.涉校维稳隐患
校地突出矛盾纠纷问题等。
四、校园机动巡逻工作
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防校区范围内各类违法犯罪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对整个校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安全防范巡逻。日间巡逻主要由巡逻保安人员担任,夜间巡逻巡查主要由学校巡逻保安人员和护校队员担任,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
(二)日间巡逻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模式,但每次巡逻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5分钟;夜间巡逻从当日20时开始至次日6时结束,每昼夜巡逻不得少于10次。特殊情况要按要求加强巡逻的密度和次数。
(三)巡逻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处理各种灾害险情的能力,危急时刻勇于挺身而出,敢于同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巡逻人员必须携带好必备的安防器材(对讲机、防暴警棍等),准时出勤,巡逻期间不得喝酒抽烟,严禁巡逻中擅自离队。服从领班人员的安排,胆大心细,切实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实做细。对在巡逻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要及时上报,并佯细做好每次巡逻记录。
(五)巡逻人员巡逻过程中必须要佩带红袖标,密切注意盘查各种可疑人员。超过午夜22时闲杂人等均应劝其离开校区。并有权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携带管制刀具人员、不配合询查态度恶劣的人员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六)对发生在巡逻区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突发性事件,巡逻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设置警戒,维护秩序。
(七)巡逻保安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自觉接受总值班、本部门值班员以及上级领导的工作检查,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任务。
五、校园安全值守及楼栋安全管理工作
(一)本规定所指楼栋主要是学校教学区的德业楼、敬业楼、笃行楼、知行楼、砺能楼、励志楼、酒店楼和自强楼等场所;
(二)为了加强对校区的日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问题的发生,学校对以上楼栋实行守栋值守制和落锁封闭制进行管理。其中实行守栋值守制的时间为:工作日当天7:30—21:30,其余时段均由物业公司保安员按照要求落锁封闭,并启动楼内红外防盗报警系统;
(三)为方便学校老师们办公,如需要在非工作日时段(节假日期间或工作日的21:30—次日7:30)进入楼内办公的,请拨打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电话,经保卫处工作人员口头同意后方可由物业公司保安员开门进入;
(四)因各部门工作实际需要在非工作日时段(节假日期间或工作日的21:30—次日7:30)组织学生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上楼栋内部开展活动(含考试、讲座、演出等课外活动)的,请相关部门以书面的形式提前三天向保卫处提交开门申请(申请报告中请写清楚时段、事由和主要人员名单及人数,以方便保卫部门及物业公司提前安排工作);
六、车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秩序,创造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在此温馨提示:
(一)学校的校园主干道上请勿停车,一旦停车,基地综治保卫处将会锁车。锁车后只有在车主接受了安全教育并写出书面承诺书后才能开锁放行;
(二)学校车辆凭出入证从东门进,西门出(出入证请勿外借),外来车辆原则上不能进入校园。如因工作联系等需要,必须先在门卫处当面联系我校领导或老师,再如实登记,才能进入校园,请领导、老师们积极配合;如属大型活动有大量车辆进入校园需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保卫处做好停车预案,报基地审定,就能安排好停车。
(三)学校目前设置有“敬业坪”、“德业坪”、“自强坪”、“酒店坪”四个停车场,凡是进入校区的车辆一律就近停放在这些停车场并将车头朝外泊车。
(四)学校的三台校车停放在酒店楼停车场,在敬业楼前、敬业坪停车场路口、自强楼前设有上下站点,请老师们提前5分钟定点侯车。
(五)学校励能楼内坪、笃行楼内坪、知行楼和笃行楼间的环道、励能楼与励志楼之间过道等均是消防通道,请勿长期停放车辆。
(六)在学校其他地方停车,均属乱停乱放, 24小时巡逻的保安员,一旦发现将会锁车,锁车后只有在车主按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才能开锁放行,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七、校园治安案件等各类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学校对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保卫部门负责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实施,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归口把关,各负其责。保卫部门结合法规和校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加强法规法纪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目标的帮教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发生重大案件积极参与协助侦破,发生事故积极参与抢救,并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各部门(二级学院)对本部门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负责本部门(二级学院)及所属师生的治安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对师生开展安全及法制教育,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个人进行帮教工作,对一般案件(如打架、失窃等)进行调查、调解和疏导教育工作。同时,要经常对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整改,发生案件事故,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查破。